******有限公司左岸大道(枫林六路-兴七路)道排、桥梁及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废旧材料处置公开竞价公告
1. 招议标目的说明:
本次竞价为处置******有限公司左岸大道(枫林六路-兴七路)道排、桥梁及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武汉片区周转材料仓库场地内的废旧周转材料(钢模板)。
2.投标方资格要求: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废旧物资处理回收能力的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2履约信用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3不受理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4投标人须在中交招采网 (网址:******/)注册,并获批准。
3.提货方式
3.1中标单位到提货地点自提(数量约150吨,不超过150吨),现场废旧物资处理需按卖方要求处理,现场不允许挑拣,废旧物资在处理过程中不允许切割加工。严禁改装车辆装货,装货货车辆过磅皮重与行驶证(需提供原件)核定重量误差不超过±1吨。
3.2提货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在卖方自有地磅过磅免费,外出复磅过磅费用由买方承担)。标的物上附着的混凝土或其他杂质,买受人在装车过磅前全部自行清理完毕,过磅时不予扣杂。重点强调:故意压磅、撬磅、遥控地磅,影响过磅,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次所有预付款及保证金,扣留处理物资,并拨打110报警,移交公安机关。
4. 4、竞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025年8月22日11时到2025年8月25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 (网址:******/)下载电子竞价文件。如需收取标书款,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竞价文件。
4.2竞价文件每包件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竞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请按下述信息汇款:
******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029728
(标书费汇款摘要至少包含“xx单位交xx项目xx材料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汇款摘要为“xx单位交xx项目xx材料投标保证金”(单位和项目简称分别控制在4个字以内),后面可附类别、包件。)
5.招标方信息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左岸大道(枫林六路-兴七路)道排、桥梁及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有限公司左岸大道(枫林六路-兴七路)道排、桥梁及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568号武汉晨欣工业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截止时点,公告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1时到2025年8月25日11时,竞价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15时,竞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远程登录中交招采网 (网址:******/)参与线上竞价。
6.2逾期未参与线上竞价,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提货地点:
******街道黄陵矶大道与汉南大道交叉口东行200米)。
本次竞价约定2025年8月24日上午10点组织现场看货。看货联系人:江思廉,联系电话:******。
8. 提货要求:
8.1按招标方通知及要求及时提货、交接。
8.2提货时间要求:中标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提前支付预付货款、卖方装货通知后2日内开始进行作业,每延迟一天,中标单位须承担1万元/天的延误损失。
8.3提货量要求:招标方要求自进场起2日内必须完成场地内所有材料的清理工作,无需负责平整场地土地,投标单位请根据自身情况注明每天出货量为 吨/天, 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任务。对中标单位连续1天未能达到承诺最低出货速度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扣除履约保证金。
8.4废旧物资清运完毕后两日内,买方负责自费将现场垃圾、拉货产生的垃圾全部清运完毕。否则买房有权扣除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9.单价说明:
9.1收购价格=“固定单价”。
9.2 收购单价包括乙方因承担装卸、运输、仓储、安全、环保等事项发生的切割费、清理费、运杂费、装卸费、服务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所有明示和暗示费用。
9.4本次投标价为含13%增值税的含税价。
10.线上报价说明:
10.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投标报价方式,在“中交招采网”公开竞价。
10.2请各投标人在中交招采网信息系统线上填报废钢单价时,直接填写收购单价作为最终单价。
10.3本次投标报价最低投标报价不得低于2150元/吨。
10.4电子投标文件公告2025年8月15日17时到2025年8月19日10时。
10.5竞价时间:2025年8月20日10时。
11收款方式:
11.1采用先款后货的付款方式。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2日内向招标方指定账号电汇支付80%货款,第一次交付的货款使用临近完毕时再次电汇支付交20%货款,最后一次根据剩余材料预估交款,预付款余额不足时,中标方应及时缴纳预付款。各单位投标时需支付2万元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10日后返还,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支付中标金额的2%做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在最后一批材料处理时冲抵相应货款,否则视为投标方放弃中标,招标方有权重新选择中标方,并且扣除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预付款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公对公汇款),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预付款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公对公汇款),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11.2招标人指定账号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029728
11.3开发票要求:一票制(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保证金说明:
投标方参与投标前需向招标方缴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返还投标人。
13.报价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日内有效。
14评标规则:
14.1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评标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4.2最高价评标法详情:
(1)本次评标价以每包件物资的收购单价予以评定;
(2)投标价分析:评标小组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以及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
A:低于成本价的确认
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B: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如果评标小组认定同一包件的所有投标人报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则该包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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