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项目名称: 监测平台技术支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监测平台技术支持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课程实施和教材使用监测指标配置、专区搭建,分析模型和算法开发,市区校反馈报告模版开发,平台租用年费,数据采集的技术支持,数据汇总、清洗。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学校的教育教学数据,数据量大、面广,具有公共服务属性。该公司技术能力突出,有大型平台研发和运维成功经验和丰富的行业应用案例,拥有“一种基于大数据的远程教育系统”等技术专利,具备相******学校相关数据的安全,系统性能要求较高。如若更换主体,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监测质量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影响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对开展课程实施与教材使用监测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实施与教材使用监测工作的通知》******小学所有学科课******************小学国家课程教材、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学习材料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等方面的情况,包括教材政治方向与价值导向、容量、难度、教材与课程标准一致性、教材文本质量、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等。
第三,与国家采集平台对接的技术方面,该公司有技术优势。 20******小学国家课程实施与教材使用数据采集平台”技术开发单位,项目经验与本项目具有一致性。本项目采集的数据,数据繁多、结构复杂,该公司从2020年参与了上海市杨浦区、海口市普通高中课程实施质量监测项目的研究、试点的技术支持工作,2024年参与了面向全市260余所普通高中的第一期课程实施与教材使用监测,积累了相关技术服务经验,熟悉本项目需求。未来本项目需考虑与国家采集平台进行数据对接,该公司作为国家课程实施与教材使用监测工作采集平台的技术服务单位,在数据对接方面具有唯一优势。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条件综上所述******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3号北广大厦A座8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23日 至 2025年07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李志浩
联系地址: 徐汇区桂林路120号
联系电话: ******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