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简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天虹路3号B栋7层 | 299,000.00元 | 95.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C****** | C******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简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 对简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现有相关资料并开展企业2025年排污许可、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项目相关工作,具体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一年的排污监测报告、2025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报告、2025年自行监测总结报告纸质版2套、电子文档1套,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 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恒立、王倩(采购人代表)、张闻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第一包收取6000元。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成交人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交款方式采取转账或汇款等非现金的方式,确有困难的,可采取现金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3236;
2******财政局;监督电话:******;
3、采购品目:C******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4、付款方法和条件:供应商完成《简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后,采购人应当通知供应商开具等额合法且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或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5、资格条件:(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本项目共14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共4家供应商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性、实质性审查;
8、成交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简阳市射洪路南段56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梓州大道6900号1栋4层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衡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