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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本级]江西省永修县云山中型灌区2025~2026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网)-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江西
|类型:采购意向/预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意向/预告
区域:江西
源发布时间: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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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修县云山中型灌区2025~2026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永修县云山中型灌区2025~2026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永修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集团、滩溪镇、立新乡等乡镇。灌区内总人口4.2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42万人。灌区范围内总耕地面积6.01万亩,设计灌溉面积5.61万亩,现状灌溉面积4.15万亩。项目建设内容为:总31.458km的干(支)渠道进行整治改造。对21座渠系建筑物改造,其中:1座分水闸原址拆除重建、1座节制闸原址拆除改建、8座水闸接电、6座水闸更换闸门启闭设备及接电、2座分水管更换拍门、2座机耕桥拆除重建、1座机耕桥新建。新建灌区巡查砼路面4条,总2.234km,对立新导托渠进行培厚,总1.355km。

2.2 招标规模:本招标项目总投资额为7667.3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费(含信息化工程)为5724.81万元,设计费71.832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配套信息化工程、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划为1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信息化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2025年8月15日,完工日期:2026年8月15日,其中: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

(2)施工工期(含信息化工程内容):合同签订后335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合同工程开工通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信息化单位)。

(4)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

(7)信息化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或信息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信息化单位拟派);

(8)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拟派);

(9)施工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拟派);

(10)本次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化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上投标人员的相关证书和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投标单位缴纳,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11)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设计单位或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3)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三家(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信息化工程单位),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集团所属的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参与投标的,则以递交标书签到时间最早的投标单位为有效投标人,其他参与的投标人标书不予受理);

(1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8 4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8 5 日 9:30时,地点为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本项目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单位需自行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现场询标、电子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7.4本项目拟投入施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江西省水利厅相关文件执行。

7.5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6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中的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费)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3级及以上水工建筑物(类似工程业绩主体工程类别为土石坝、堤防、灌渠)。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7.6异议提出与答复:

7.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7.6.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7.6.3投标人************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永修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水利局内

    人:张女士

       话:******

******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苑大街2号金源大厦A座14层

    人:李先生

       话:******

监 督  ******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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