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庆高铁新区航空航天科创孵化中心(一期)项目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庆经开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表、2505-340860-04-01-184005 ;
1.4 招标人: ******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 ******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庆高铁新区航空航天科创孵化中心(一期)项目EPC ;
2.2 招标项目编号: H0GC25A01G079 ;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H0GC25A01G079 ;
2.5 建设地点: 安庆市 ;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安庆高铁新区,北侧邻新城大道,西侧临近宝龙路。总占地面积191.83亩,规划建筑面积10.3477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工业厂房、研发办公综合楼、人才公寓及附属用房等,并同步规划绿化、厂区道路、综合管线及室外其他附属工程等。
2.7 合同估算价:工程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2.58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00万元,暂列金额1691.16万元)(注: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已包含在最高限价中);
2.8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
2.9 招标范围:(1)施工图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服务(绿建)、实施方案设计(基于概念设计方案优化)、方案投资估算、方案报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报批、专题方案(勘探、物探、洪评、******消防、人防、防雷及相关图纸)、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二次深化设计、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按建设单位要求)、施工现场指导与配合、竣工验收阶段和后续服务以及相关技术咨询等服务。
(2)项目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在合同期间提供施工技术服务、提供报批报建服务等;以及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评审、评估工作(含发生的费用);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及养护等全部工作。并对项目合同期限内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实际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调整。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总承包 ;
2.11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提供)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若工程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须在业绩中承担设计职责)。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1)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须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6 财务要求: 无 。
3.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施工方:1家施工单位,设计方:1家设计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9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 2025年 6 月 30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 转 5-2(工作日)。
②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③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8:00-21: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1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8.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0.1 和 10.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等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老峰镇孵化园B1#楼
邮 编:246000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56-******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
邮 编:246000
联 系 人:慈烨、张白梅
电 话:0556-******、******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
10.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管理局
地 址:安庆市龙山路213号
电 话: ******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及其对应的奖项不予认可。
11.2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各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008/008005/******3/******/0b666ae1-b391-4146-859b-8eff6f25bc97.html,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11.3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相关办理事宜,请拨打电话0556-******。
12. ******银行之一进行提交)。
12******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2******银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48
12.3******银行安庆集贤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2.4******银行安庆分行龙山路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791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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