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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实施“一窗通办”改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湖北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湖北
源发布时间:2025-06-11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代理联系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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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实施“一窗通办”改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实施“一窗通办”改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72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5-2025-00294

2.项目编号:E************001

3.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实施“一窗通办”改革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50万元

6.最高限价510万元

7.采购需求:为县市民之家******服务中心提供政务服务业务咨询、综合受理、咨询引导、大厅讲解、帮办代办及12345便民热线接线等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9.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611080020256172359(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1)投标人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

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投标人******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2)投标人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

内下载采购文件;

3)投标人办理汇聚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获取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 QQ:******6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618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7209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方式:投标人使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制作完投标文件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4.开标时间:2025720900(北京时间)。

5.开标方式:投标人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于2025 年7月2日09点00分至09点30分之间进入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投标人不用到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5、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6.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管理局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旭日路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驻浠地址:浠水县清泉镇襟湖路99号一期6栋2单元303-3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

 

","proBiddingProjectNumber":"E************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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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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