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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瓯市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已由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关于建瓯市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瓯发改审批〔2025〕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瓯市东游镇、东峰镇、南雅镇、吉阳镇、小松镇、徐墩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1685.9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改建污水处理设施共计15座,合计设计规模400t/d。新建的设施根据出水标准选取及设施规模适选工艺,执行地标一级排放标准的处理场站共2座,采用“厌氧+缺氧+接触氧化”和“氧化塘+人工湿地”的主体工艺,执行农灌标准的污水处理场站共13座,采用三格化粪池工艺;配套建设50t/d污水提升泵站二座,DN200污水主管12.132km、DN300污水主管0.628km、De50压力管0.622km、UPVC接户管16.6km;HDPE一体化检查井600座,HDPE体化接户检查井410座。。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本项目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本项目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5 08:00:00至2025-04-30 08:3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9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5-22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pztb/)、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建瓯市瓯宁路14号,邮编:353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综合楼401单元,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郑莹、王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建瓯市中山西路141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瓯市中环广场6号楼三层
联系电话:******